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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招聘备案制教师210人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23 19: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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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为加强南京市浦口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按照《南京市浦口区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浦编办字〔2021〕25号)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南京市浦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备案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xxgkpd/)发布,具体的招聘学校、学科、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和《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学科对应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一)报考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截止2022年6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均须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须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2),且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先参加本次招聘,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研究生毕业证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4.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如所学专业不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应学段、学科的岗位。
 
  (二)报考中职校岗位,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和计算机学科,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本人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3)本人获得省级职业院校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4)取得工程师职称的企业从业人员。
 
  2.报考中职校其他学科,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先参加本次招聘,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南京市浦口区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网络报名平台(http://221.226.146.107:8020/),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3日8:00至6月28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3)报名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照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因初中、小学、幼儿园合并岗位招聘,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报名时须填报招聘岗位及招聘学科,如:初中教师、英语;小学教师(1)[或(2)、(3)等]、语文;幼儿园(1)[或(2)、(3)等]、学前教育。职业学校填报招聘岗位和招聘学科。报名平台会适时发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
 
  ③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初中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4)材料上传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按“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招聘条件2报考的,除上传规定的材料外,还须上传2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⑤按“中职校岗位”招聘条件报考的,除上传规定的材料外,其中放宽年龄的还须上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本人参加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证书,或本人获得省职业院校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证书,或企业从业人员取得工程师职称的证书。
 
  ⑥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材料,或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的考生上传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须标注有“是”)。
 
  ⑧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⑨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28日21: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6月24日10:00至6月29日11: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6月29日12:00-16:00登录报名平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参加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见附件3。未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4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总分为10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4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2年7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2年7月1日8:00至7月3日18:00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5)成绩查询及打印。应聘人员成绩可于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
 
  (6)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8:00)。
 
  以上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组织部门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现场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提交。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网发布。考生须在公告发布后72小时内登录报名平台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答辩、基本功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中职专业课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考生需领取纸质面试成绩单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工作在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指导下,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4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根据相关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和具有较重及以上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的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据拟聘人员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人员须于2022年9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浦口区教育局及相关学校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025-58882172(9:00-11:30,14:00-17:00)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25-58893039
 
  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学科对应专业目录
 
  附件3:南京市浦口区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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